下列古代的官职,按分组不同的是
A.、太尉、通判 B.丞相、参知政事 C.御史大夫、刺史 D.郡守、巡抚
A
太尉的职能是军事方面的,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兼行政与监察职能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