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2009年上海发生“钓鱼执法”、司机断指鸣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回答下面试题。
25、孙某驾驶的公司车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涉嫌黑车营运为由暂扣,为证清白,血气方刚的他断指鸣冤。对此,你认为( )
①这种方式可取,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这种方式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③公民既要增强维权意识,又要了解维权途径
④公民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其他法律手段维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26、该事件引起了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彻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之于众。政府部门从该事件中得到的警示是( )
①政府必须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
②政府应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权力是把双刃剑,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④政府应适当放宽对非法营运车辆的限制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