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及时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0 553件,审结7 725件,同比分别上升29.53%和24.20%;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0 71l 275件,审结、执结9 839 35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l%和11.17%。
有人认为,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求司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之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依法治国的保障。命题看到了这点,有其合理性。
(2)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命题把司法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错误的。
(3)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还必须做到:①有法可依,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②每个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坚持依法办事,这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③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④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为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